企业给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应如何缴纳个税?
浏览次数: 1483 次    发布日期:2008/7/4 16:37:31
问:我公司购买了商业保险,是企业年金(可从保险公司拿退休金的),一次性缴纳保险费,60周岁后才从保险公司拿到养老金,这部分保险交不交个人所得税?是公司交纳保费的时候就交,还是等这些人退休之后再交?如果现在就交,日后离开公司,不能享有这部分保费,那么相应的这部分个税是不是多交了?
  答:首先贵公司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是要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由贵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因此,对贵公司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应在贵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及缴付时并入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如果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